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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精神,配合佛山市“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优化投资环境,进一步激发南海区市场和社会活力,结合我区实际,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原则实施政务服务扁平化改革,现推出第二批扁平化改革目录。
一、主要目标
深化城乡政务服务一体化改革,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 逐步实现智能审批、政务通办、一网通办。推动区、镇和社区三级服务中心服务扁平化管理,进一步强化镇级行政服务中心及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分步推进区级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收件窗口撤销工作,并根据推进情况逐步减少区级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后台部门进驻人员,最终基本实现区级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事项下沉至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群众能“就近办、网上办、自助办、多点办”。
二、第二批目录实施内容
区政府已印发第二批事项目录,共15个部门合计252个事项,实施方式主要有:
(一)电子流转
按信任在前的原则,申请地镇级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扫描申请资料并通过审批系统推送至对应审批人员,审批人员根据接收的电子版材料进行审批,出具办理结果。
(二)物理流转
申请地镇级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收件后,通过物流转运将纸质材料由申请地送往管辖地。审批人员收到纸质材料后按办件流程进行审批,出具办理结果。
(三)原件核验
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后,默认申请人提交的所有信息材料真实有效,如信息材料符合要求,审批部门通过审批系统进行受理审批,并将审批过程、结果反馈到网上平台,窗口人员统一办结,再通知申请人携带原件材料到窗口核验。核验通过后领取办理结果。整个办事过程最多跑一次。
(四)全流程网办
申请人提交网上申请后,申请信息材料均为用户验证过的信息材料,如信息材料符合要求,审批部门通过审批系统进行受理审批,并将审批过程、结果反馈到网上平台,窗口人员统一办结。如需纸质审批结果的,通过物流递送。整个办事过程无需到大厅。
(五)委托审批
对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部委、省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由区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委托方式执行。
(六)服务前移
对确无法下放的事权,可将行政审批的受理环节或本部门服务窗口前移至镇街乃至村居。对服务前移的事项,实施前移的环节视作责任部门内部环节。
如有疑问,请径向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0757-86280470)反映。
政策链接:http://www.nanhai.gov.cn/fsnh/zwgk/zfgb/content/post_4599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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