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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南海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加强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引导、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行为,切实维护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区政府批复同意,现将南海区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政府指导价予以发布,并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81号令)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40号)的有关规定,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不高于市场租金的80%收取。2020年市场租金经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周边区域房屋租金进行评估确定。现将南海区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政府指导价目表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详情请登录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网站: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zjj/tzgg/查询。
二、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档次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不得超出政府指导价,允许下浮。各镇(街道)可根据当地实际,综合考虑公共租赁住房的装修、配套设施设备、交通、环境和物业管理等情况,确定各房屋的实际租金。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在镇(街道)范围内公布。
三、公共租赁住房的各项租赁税费减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政府指导价未包含水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电话费等费项,具体缴纳方式由租赁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确定。
南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政府指导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各镇(街道)及时在辖区内各信息点公布。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政府指导价目表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0年12月18日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发布佛山市南海区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政府指导价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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