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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现将《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反映(联系电话:86369326)。
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登记管理试行办法.doc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2日
政策解读: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szrzyjnhfj/fgzc/zcfg/zcjd/content/post_1063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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